ktv的陪酒女能不能带走?|一张旧发票引出的规矩
我翻抽屉找老花镜,翻出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发票。纸都发黄了,边角卷起来,上面印着“XX歌舞厅,2003年9月15日,包间费380元,果盘80元,茶水60元”。底下还有一行手写的“服务费”,数字被水洇了,看不清。那年头,歌舞厅的发票都这么开。
这发票让我想起老周。老周是当年我们厂供销科的,能喝,会唱,嗓门大。2003年秋天,他儿子考上大学,非要请我们几个老哥们儿去歌舞厅乐呵乐呵。那地方在城南,叫“金嗓子”,门脸不大,进去拐两道弯才是包间。包间里灯光昏黄,茶几上摆着麦克风,墙上贴着软包,隔音棉露出来一角。我们坐下还没点歌,领班就带进来一排姑娘,穿一样的黑短裙,白衬衫,胸口别着工号牌。
那晚的规矩
老周大手一挥,留下两个姑娘,一个倒茶,一个点歌。姑娘倒茶的动作很熟练,手腕一翻,茶水刚好七分满,不洒一滴。老周问她叫什么,她说叫小燕,老家在河南驻马店。老周又问,你们这儿能带人出去不?小燕笑了笑,说先生您真会开玩笑,我们只陪唱歌,不负责别的。老周不依不饶,说加钱行不行?小燕把茶壶放下,正色道:“老板,这行有这行的规矩,出了这个门,我就不认识您了。”
我当时坐在角落里,手里攥着麦克风,没吭声。但我记住了这句话。后来我常去那家歌舞厅,跟领班混熟了,才知道这行确实有规矩。领班姓刘,四十多岁,以前也坐过台,后来腿不好,转做管理。她跟我说,ktv的陪酒女能不能带走?这话问出来就外行了。陪酒女是陪着喝酒唱歌的,不是货物,说带走就带走。真要有人硬来,她们有对讲机,一按,保安两分钟就到。
发票背后的门道
那张发票,就是老周那天结账时开的。我为什么留着?因为那天后来出了点事。老周喝多了,非要拉小燕的手,小燕躲开,他又去拉。小燕按了对讲机,进来两个穿黑西装的保安,客客气气把老周请到走廊里“醒酒”。老周骂骂咧咧,说老子花了钱的。保安也不恼,递给他一瓶矿泉水,说先生您消消气,钱是您花的,服务我们也给了,但人不是商品,您不能这么想。老周回来后,脸涨得通红,把发票往兜里一塞,后来落在我这儿了。
过了几天,老周又约我去那家歌舞厅,这回他学乖了,不再提带人走的事。他点了首歌,唱得跑调,但唱得痛快。小燕还是负责倒茶,这回她多说了几句话,说她白天在夜校学会计,晚上来这儿打工,攒学费。老周问她,那你打算干多久?小燕说,等考下证就不干了。老周点点头,说好,有奔头就好。那天结账,老周多给了小燕一百块小费,小燕没收,说公司有规定,不能私下收客人的钱。老周把钱放在茶几上,说那就当买果盘了。小燕笑了笑,把果盘往我们这边推了推。
现在的行情
前两年,我路过城南那片,金嗓子早就拆了,盖了商场。当年的领班老刘,我后来在菜市场碰见过她,她推着小车卖豆腐。我问她,现在还有人问那话吗?她说,有啊,年轻人也问,但问法不一样了。他们问,你们这儿能约出去吃饭吗?我说不能,他们就懂了。老刘还说,现在管得严,包间里都有摄像头,走廊里也是,没人敢乱来。规矩比我们那会儿还清楚。
我回家把那张发票夹回旧本子里。本子里还有别的票据,公交车票,水电费单子,电影票根。每张纸片后面都有一段日子。发票上“服务费”那三个字,现在看有点模糊,但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——那是唱歌的钱,倒茶的钱,陪着你把一首跑调的歌吼完的钱。仅此而已。
昨天傍晚,我在小区门口看见一个姑娘,穿着白衬衫黑裙子,背着书包,边走边打电话。电话那头可能是她妈,她说,嗯,上班呢,挺好的,不累。我多看了她两眼,不是认人,就是觉得这背影眼熟。她拐进巷子口,路灯亮了,影子拉得老长。我转身回家,路上想,那张发票上的字,其实不用看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