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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酒女5000元算一次|县城夜场的记账本

2007年秋天,我在鲁西南一个县城文化馆整理旧档案。馆长塞给我一摞从废品站收来的私营歌舞厅账本,硬壳笔记本,封皮印着“上海滩”烫金字,内页被烟头烫出好几个洞。翻到第三本,某页夹着一张干瘪的发票联,上面用圆珠笔写着“陪酒女5000元算一次”,旁边画了个圈,圈里打了个叉。

这行字让我愣了半分钟。那年代县城歌舞厅的行情,散台啤酒十元一瓶,果盘三十,小姐陪唱按钟点算,每小时八十到一百五。五千块能包下整个场子唱通宵,怎么算也算不到一次上。账本主人是已故的刘老板,他在1998年盘下这间舞厅,2003年转手,账本记录到2004年春节前戛然而止。

账本里的数字游戏

刘老板的字迹很好认,蓝黑墨水,数字写得工整。他的记账方式不按常规来:“陪酒女5000元算一次”旁边,前一条记着“音响维修,三百二”,后一条是“给电力局王科长送两条红塔山,一百七”。这五千块夹在零碎开支中间,显得格外突兀。

我拿放大镜看了半天,发现“5000”这个数字被描过两遍,墨迹比周围深。再往后翻,每隔十几页就出现类似的记录,金额不等,但都带着“算一次”三个字。譬如“舞池灯球更换,四千八,算一次”,“消防检查请客,两千三,算一次”。最蹊跷的是2001年6月的一笔:“给老孟女儿凑学费,六千,算一次”。

老孟是谁?我查了文化馆留存的工商登记底档,1999年到2002年间,这家歌舞厅的法人代表叫孟庆祥,本地人,原先是县棉纺厂工会干事。刘老板是实际经营者,挂的是孟庆祥的执照。两人关系不一般,账本里“老孟”出现了十几次,每次都是借钱,数额从五百到八千不等,还钱记录却一次没有。

夜场经济的另一面

2007年冬天,我找到孟庆祥。他在县城南关开了家五金店,柜台玻璃下面压着褪色的歌舞厅旧照片。听我说起那本账,他沉默半晌,从货架底下拽出一个铁皮饼干盒,里面装着同样的硬壳本子,封皮印着“大富豪”烫金字。

“刘三这人,记性不好,怕忘事。”孟庆祥指着我抄录的那行“陪酒女5000元算一次”说,“他说的‘一次’,不是唱一次歌,是处理一次麻烦事。五千块,是给一个被客人灌醉的姑娘的赔偿费。那姑娘是棉纺厂下岗职工的女儿,来舞厅端盘子,被几个乡镇干部灌得不省人事,送医院洗胃花了三千八,剩下的是误工费和营养费。”

他翻开自己的笔记本,某页夹着一张撕了一半的收据:“县医院急诊科,2001年4月17日,洗胃、输液、留观,合计三千八百六十四元。”收据背面用铅笔写着:“这行字,算一次,清了。”孟庆祥说,“刘三规矩,凡是花钱摆平的事,都记‘算一次’,意思是这事翻篇了,谁也不欠谁。”

我问他“陪酒女”三个字怎么解释。他点了根烟,烟雾绕着头顶的节能灯转:

“舞厅里端盘子的、递毛巾的、陪客人划拳的,统称陪酒女。不是你想的那种。刘三记账图省事,就写这三个字。那姑娘后来考上师范,去镇上教书了。五千块,她不知道是刘三给的,刘三不让说。”

账本的去向

我把两本账并排摊在五金店的玻璃柜台上,对比刘老板和孟庆祥的笔迹。两人记账风格截然相反,刘三记流水,孟庆祥记因果。刘三写“陪酒女5000元算一次”,孟庆祥写“给棉纺厂张姐女儿付医药费,钱从舞厅账上走,刘三垫的,他不要我还”。同一个晚上发生的同一件事,两个人的记录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
孟庆祥把铁皮饼干盒推给我:“你要研究地方志,这盒子里的东西比档案室那些红头文件实在。刘三去年走了,肺癌。他临走前把这盒子托给我,说将来有人问起县城歌舞厅那十年,就给人看这个。”

盒子里还有几样东西:一张1999年舞厅开业时的合影,刘三站在最边上,穿白衬衫,头发梳得整齐;一张2003年舞厅转让合同的复印件,受让方是县城一家网吧老板;还有一张皱巴巴的便签,上面是刘三临终前写的字,歪歪扭扭:“账本里的‘算一次’,都是人欠我的,我欠人的。五千块那笔,我欠那姑娘一个道歉,可惜没来得及说。”

我把账本和饼干盒一起带回文化馆,登记入库。馆长翻了翻,说这属于民间文献,编号放在“地方经济史”类目下。后来我调去市里,临走前把账本复印件留给县档案馆。去年冬天回县城办事,路过南关,五金店已改成奶茶店。问起孟庆祥,新店主说老孟前年搬去省城跟儿子住了,走时把那盒东西又带走了。

那张写着“陪酒女5000元算一次”的纸页,我拍了照片存在手机里。前阵子整理相册,翻出来看,忽然注意到一个细节:“5000”的“5”字起笔有个小勾,是刘三惯用的写法;但“元”字最后一笔拖得很长,像是写完后犹豫了一下,又补了一道。这道多余的笔画,让这行字看起来不像账目,更像一句没说完的话。